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市水利局關于深州市 2025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 衡水農(2025)8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深州市抗旱服務站(深州市灌區(qū)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三信建設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
(2)建設地點:深州市境內。
(3)建設內容:
本項目對辰時分干支渠渠道管理范圍進行渠道清淤襯砌,渠道清淤長度 31.27km,襯砌長度 12.88km;新建分水閘 13 座,節(jié)制閘5座;拆除重建過路涵 54 座;新建揚水點 72 座。
(4)工程質量:合格。
(5)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共分為1個標段。
(6)計劃工期:10個月。
2.2招標范圍: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施工圖紙范圍內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工程內容(工程量清單與圖紙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2)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財務要求:滿足本項目的需要,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3、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并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承諾函;
(4)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yè)二級(含)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資格、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
(5)技術負責人要求:擬任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