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農【2025】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深州市抗旱服務站(深州市灌區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深州市抗旱服務站(深州市灌區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項目管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名稱: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項目管理。
2.1.2建設地點:深州市境內。
2.1.3建設內容:本項目對辰時分干支渠渠道管理范圍進行渠道清淤襯砌,渠道清淤長度 31.27km,襯砌長度 12.88km;新建分水閘 13 座,節制閘5座;拆除重建過路涵 54 座;新建揚水點 72 座。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以及缺陷責任期滿。
2.1.5質量標準: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符合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及行業標準要求。
2.2招標范圍:深州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項目管理服務招標,包含但不限于在委托人授權下代表委托人對工程項目進行計劃、組織、監督、控制、協調等全過程管理及具體實施,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項目概況及發包人需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水利設計、水利監理其中一項或多項乙級及以上資質。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該項目前期咨詢單位、工程設計單位等項目相關單位均不得參加該項目投標。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