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豐溪華安段河道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永豐溪華安段河道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永豐溪華安段河道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已由華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華發改審〔2025〕7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華安縣北投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多渠道籌措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華安縣北投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匯信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豐溪華安段河道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位于華安縣高安鎮;
2.2 工程規模:河道疏浚整治長度15200米,河道寬度約8-40米(不含壩前庫區寬度),清淤量76.05萬立方米。其中:河道段10400米,平均清淤深度1.5米,清淤量22.29萬立方米;水庫段4800米,平均清淤深度5米,清淤量53.76萬立方米,以及零星護岸修復。項目總投資估算2799萬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主要涉及河道疏浚整治、清淤、修復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預算審核書、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指的范圍和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2.5 最高控制價:17258159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820000元(含暫列金820000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1~631.4-2025,SL635~637-2012)、《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水利水電建設工程安全設施驗收導則》(SL765-2018)、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具有獨立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含清淤工程建設內容)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水利水電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