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姑壟溪、石梁溪西側排渠排水管道改線工程(高低壓線路遷改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慈姑壟溪、石梁溪西側排渠排水管道改線工程(高低壓線路遷改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1、原交易文件“2、交易資格要求”現作出修改為: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取得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三級或以上資質的企業。(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并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浙江省外企業須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的備案信息截圖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的浙江省住建廳出具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2.2投標人具備帶電作業的能力和設備,且完成過自2021年1月1日以來1個10KV及以上的包含不停電作業工作內容的線路遷改施工業績。
2.3承包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 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中已被更換的項目負責人在原承擔的合同工程項目未通過驗收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