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礦集團山東泰山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翟鎮煤礦水資源論證報告辦理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公告
本項目已經采購人批準采購,已具備采購條件,F公開征集供應商參加本次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內容如下:
1.采購范圍及要求
1.1采購范圍及要求:辦理水資源論證報告。后期礦井水外排后,對排水情況進行核驗論證,協助提交取水許可申請及辦理取水許可證。
1.2實施地點:山東省新泰市翟鎮翟良路2號;
1.3計劃工期/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00天內編制報告及通過評審,自合同簽訂日起一年內取得取水許可證,供應廠家可自報最優工期。(因不可抗力或非對方原因造成延期,工期順延)
1.4最高限價:50萬元(含6%稅,投標人報價不得超最高限價)水資源論證報告確認取水量大于500萬立方/年,小于1000萬立方/年,協助完成取水許可證辦理費用的價格。
備注:若水資源論證報告確認取水量大于100萬立方/年,小于500萬立方/年,協助完成取水許可證辦理費用合同價格轉為中標價的50%。
1.5結算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乙方開具發票掛賬后,發包人2年內完成付款。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便甲方憑發票付款,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6質量/服務標準:
該項目必須保證采用國家、地方或行業的規范標準進行論證,辦理水資源論證報告。后期礦井水外排后,對排水情況進行核驗論證,協助提交取水許可申請及辦理取水許可證。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資質要求:/。
2.3人員要求:/。
2.4業績要求:供應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類似項目評估;
2.5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6信譽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近年內(2023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和重大不良記錄(投標行為或者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行政處罰停止投標行為),在市場中有良好的信譽;
(3)凡參加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包括投標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違法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山東能源集團納入異常企業名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