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同仁市隆烏古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期)(EPC)標段一
同仁市隆烏古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期)(EPC)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同仁市隆烏古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期)(EPC)已由黃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黃水字【2025】12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同仁市水利綜合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利發(fā)展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同仁市水利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同仁市蘭采鄉(xiāng)、黃乃亥鄉(xiāng)
(2)規(guī)模:本工程治理河段共2段,治理總長3.0km。新建護岸3.43km。以上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61193001001
標段名稱:同仁市隆烏古曲河道治理工程(二期)(EPC)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714.8689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278.0天
招標范圍:本工程治理河段共2段,治理總長3.0km。新建護岸3.43km。以上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勘察·專業(yè)資質·巖土工程·巖土工程乙級](含)以上并且[工程設計·行業(yè)資質·水利·水利乙級](含)以上并且[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含)以上資質,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執(zhí)業(yè)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上擔任任何職務。以設計和施工雙資質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員擔任,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業(yè)務的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擬承擔的工作,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投標權利;
(2)聯合體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牽頭人為施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