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II型耐熱聚乙烯(PE-RTII)供熱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II 型耐熱聚乙烯(PE-RT II)供熱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購項目已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超長期特別國債(寬城區(qū)、南關區(qū)居民供熱管網(wǎng)安全改造)項目與企業(yè)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II 型耐熱聚乙烯(PE-RT II)供熱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JLTCZB-2026-CC05
2.2 招標范圍:長春市供熱(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II 型耐熱聚乙烯(PE-RT II)供熱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購等(具體信息詳見采購清單)。
2.3 選取單位數(shù)量:選取1家中標單位(招標數(shù)量以實際發(fā)生為準,招標人不對中標單位后期服務過程中的采購數(shù)量作保證)。
2.4 交貨地點:長春市(招標人指定地點安全落地視為交貨)。
2.5 供貨期:按招標人要求(具體以雙方簽訂合同為準)。
2.6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國債項目服務期限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為止,維修改造項目服務期限為2年。
2.7 質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標準及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組織和實施本次采購內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制造商的授權委托書)。
3.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guī)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在2025年之后成立的,無財務報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賬戶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
3.3、近三年(2023年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有一項類似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
3.4、①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②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或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3.7、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一般納稅人,可提供增值稅發(fā)票;
2、投標人必須設有專門的售后服務和技術指導;
3、投標人須提供具有履行合同、產(chǎn)品的供應、保障能力,提供無任何經(jīng)濟糾紛、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的承諾書;
4、貨到買方指定現(xiàn)場,賣方負責運輸、裝卸,并承擔其費用;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