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校友林人行通道及排水設施修繕改造項目(項目編號:0835-260F16901041...
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校友林人行通道及排水設施修繕改造項目(項目編號:0835-260F16901041)競爭性磋商公告
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校友林人行通道及排水設施修繕改造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4月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0835-260F16901041
項目名稱: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校友林人行通道及排水設施修繕改造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49,746.23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49,746.23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清遠校區校友林人行通道及排水設施修繕改造
2、標的數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本項目控制價(最高報價限價)為人民幣249,746.23元,其中包括:安全生產措施費:3308.5元(安全生產措施費不含稅費,安全生產措施費不作為競爭性費用);響應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4、其他:供應商須對項目全部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僅對項目內部分內容進行報價。供應商報價(含最終報價)不得超出采購預算,否則作無效報價處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5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簽發日為準,開工令簽發后 50 個日歷天內完成合同建設內容工作,并通過采購人組織的初步驗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本項目的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業的磋商響應,供應商須為中小微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注:磋商響應時,供應商屬于中小微企業的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屬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提交《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屬于監獄企業的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按響應文件格式提交《資格聲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提交《資格聲明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按響應文件格式提交《資格聲明函》)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按響應文件格式提交《資格聲明函》)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按響應文件格式提交《資格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