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寧縣景城片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供水管網改造)工程EPCO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休寧縣景城片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供水管網改造)工程EPCO已由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休發改行審[2025]4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休寧縣齊云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休寧縣齊云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休寧縣景城片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供水管網改造)工程EPCO
2.2項目編號:HJXGC2026G011
2.3建設地點:黃山市休寧縣
2.4建設規模:休寧縣景城片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供水管網改造)工程EPCO,總投資約1060萬元。
2.5計劃工期:設計施工工期260日歷天,運營合作期限為15年。
2.6招標范圍:休寧縣春江花月-齊云山西大道海陽橋-恒泰達觀天下小區段北側段,即濱江西路,樁號KO+611.5段-K2+320段、齊云山大道K0+000-K1+703段供水管網。全部發包人要求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施工項目工程總承包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①設計:滿足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階段的地質詳細或補充勘察、初步設計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各項專項深化設計、竣工圖編制、施工階段設計服務支持等;②采購:完成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儲存、交貨和安裝;③施工:承擔本建設項目的施工圖圖紙及設計變更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對工程項目精細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④運營:運營、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服務。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①設計質量標準:設計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現行相應行業最新的設計規范,并經招標人審核合格。②物資及設備質量標準:物資和設備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③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④運營期限及運營要求:滿足項目實際及需要,實現項目正常運維,詳見運營要求。
2.9招標控制價:10570669.4元
2.10項目性質:市政公用工程類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3.1.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施工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3運營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1)本項目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承包項目經理)由施工單位人員擔任,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級注冊建造師資格。
(2)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和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4)其他: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承包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設計負責人須獨立設置,不能由一個人同時兼任。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6)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