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樂余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采購人”)因管理需要,擬就幸福河湖及生態修復河道管護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合格供應商投標。
一、招標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幸福河湖及生態修復河道管護
項目編號:XE-LY-GK-2026-CG-0005
預算金額:50萬元
最高限價:50萬元
采購內容:幸福河湖及生態修復河道管護(詳見項目需求)
服務期限: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投標時須符合下列規定的條件,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招投標活動: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