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遼源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遼源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遼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遼發改審批[2025]18號、[2026]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資金為地方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單位和招標人均為遼源市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及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LYHCZX2026-01
2.2項目名稱:遼源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
2.3項目概況:本項目對18條市政道路雨水管網進行改造,管線路由均位于既有道路下,長度合計17915.70米,其中:改造DN300-DN2000管線長度17895.70米;2000mm×2000mm暗渠長度20米,改造雨水井377座及其他附屬設施;對12條市政道路改建300mm×300mm線性排水溝,長度4561米。對10條市政道路d300-d1800雨水管線非開挖修復,長度10920米。
2.4標段劃分:共劃分二個標段。
【第一標段:工程總承包】
【第二標段:施工監理】
2.5招標內容:
第一標段工程總承包:本項目設計、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交付使用手續辦理、“交鑰匙”工程總承包全部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第二標段施工監理:本項目的市政道路雨水管網開挖改造工程、改造線性排水溝工程、雨水管線非開挖修復等工程施工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5最高投標限價:
第一標段工程總承包:人民幣16233.56萬元,其中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 人民幣167.35萬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16066.21萬元,即折扣系數1.0。
第二標段施工監理:人民幣135.0360萬元。
2.6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設計(本項目的全部施工圖設計、專業工程深化設計、變更設計、施工圖審查及后續施工驗收階段的現場服務、圍繞本建設項目所有設計內容)、編制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報價、施工、竣工驗收、工程交付、質量保修、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工作、施工總承包管理和現場整體組織工作、配合辦理報建、報批、配合招標人的審計和審計的調查等工作。對項目所承包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最終驗收通過,交付使用。
第二標段施工監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竣工資料整理及備案階段、竣工結算和決算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質量保修期階段、審計階段提供監理服務。
2.7建設地點:遼源市市內。
2.8工期
第一標段計劃工期: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6年4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總工期610日歷天。
第二標段監理服務期限:監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滿止。
2.9質量要求:
2.9.1.設計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要求,滿足招標人要求,且最終通過各部門審批。
2.9.2.施工質量要求:合格標準,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和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及行業頒發的現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國家技術規范及合同要求,按照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應配套的各專業驗收規范,一次竣工驗收合格。
2.9.3監理服務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第一標段工程總承包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申請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持有效的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承攬能力,同時投標人須滿足以下二個投標條件之一方可參與本次招標活動:
(1)全資質投標: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2)聯合體投標:
設計單位: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施工單位: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21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至少具有一項與本項目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
3.1.3 擬派出項目負責人: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資格或國家注冊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如為注冊建造師,需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施工單位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在其它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同時兼任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國家注冊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應無在建工程。
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資格或相關專業高級以及上工程師資格。
上述人員須為投標單位在職人員,如為退休人員須附聘用合同及退休證明材料。
3.1.4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