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箬坑村流源水庫大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祁門縣公告中
公告公示信息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箬坑村流源水庫大橋建設項目已由祁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祁發改行審〔2026〕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祁門縣箬坑鄉人民政府,招標人為祁門縣箬坑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箬坑村流源水庫大橋建設項目
2.2項目編號:HJQGC2026G011
2.3建設地點:祁門縣箬坑鄉箬坑村
2.4建設規模:對箬坑村流源水庫大橋進行拆除重建,項目總投資約149.87萬元
2.5計劃工期:21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對原橋梁進行拆除,并于原址新建一座長73.3米、寬3.5米的橋梁,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一個
2.8質量標準: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
2.9招標控制價:1498675.15元
2.10項目性質:公路工程類
2.11其他: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公路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交安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6)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5)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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