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湖北省襄陽市區域物資(聚乙烯PE管)框架協議采購公告
現對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省襄陽市范圍內所屬項目2026-2027年度所需的聚乙烯PE管進行框架協議公開采購,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參與。
1.企業概況與采購范圍
1.1企業概況: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鐵十一局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4億元。施工項目遍及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主要分布在北京、廣州、上海、武漢、沈陽、昆明、長沙、南昌、鄭州、青島、南寧、貴陽、寧波、溫州、蘇州、西安、廈門、南京、洛陽、杭州、合肥等地。
1.2采購范圍:
1.2.1聚乙烯PE管具體內容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采購物資包件清單》。
1.2.2本次框架協議采購各包件內采購數量不作為實際供應依據,僅針對供應商報價及評審需要,具體以區域內所屬單位實際需求為準。
1.2.3有效期限:自協議簽訂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聚乙烯PE管
2.1.1營業范圍: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備采購物資生產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與生產資質。
2.1.2生產能力:生產能力應滿足采購人施工進度的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生產設備、檢測設備。
2.1.3財務能力: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須提供連續兩年(2023年至2024年或2024年至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須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或附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審計報表,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
2.1.4質量保證能力:產品質量符合最新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須提供近兩年(2024年3月至今)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采購物資達到國家標準的合格檢測報告各一份,同時須提供有效的管理體系認證文件。
2.1.5供貨業績:供應商須提供近兩年(2024年3月至今)至少2份工程建設項目的供貨業績(中標通知書及對應合同協議書等,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結算發票及相應履約證明文件復印件。
2.1.6履約信用:供應商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內(2021年1月以來)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投標人不得在國鐵集團《日常不良行為信用評價結果通知》范圍內(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投標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