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港區污水系統改造升級工程(二期)(EPC)(E4202000067500752001001)的招標公告2026-03-12
招標公告
黃石港區污水系統改造升級工程(二期)(EPC)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420200006750075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石港區污水系統改造升級工程(二期)(EPC)(項目名稱)已由黃石市黃石港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對黃石市黃石港區污水系統改造升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港發改審批[2024]40 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石市黃石港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黃石市黃石港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招標代理機構為黃石港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黃石市黃石港區
建設規模:對黃石港區青山湖、鎖泉港及青港湖水系范圍內的雨、污水系統管網進行排查、混錯接改造及缺陷修復,對市政主管網擬采用非開挖修復,對非主干道二三級管網及小區內部管網完成雨污分流及新改建工作。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方式,承包人主要工作為包含本建設項目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全部設計、材料設備采購及施工內容。即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提供本項目工程范圍內的設計、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竣工試驗及驗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對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全面負責,并對與總承包相關聯的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服務。
(1)設計內容:完成本項目的全專業設計內容。包含方案、初步設計及概算 、施工圖設計、后續現場服務等所有工作內容及配合相關圖紙審查。以上設計部分必須達到建設項目交付標準所要求的設計內容。遵照國家、建設部及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施工規范等進行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服務。設計的深度應滿足建設部現行有關文件要求,并通過發包人組織的審查。
(2)材料設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直至竣工驗收階段全過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保管、安裝及調試、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保修服務等。
(3)施工內容:本項目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施工內容、施工管理、驗收及后期服務、竣工測繪及竣工圖編制等相關內容。具體按照項目實際要求執行。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檔案等進行相應的工作和服務,并依據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以上施工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和建設部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標段劃分:1個標段。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施工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3月,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合同估算價:項目總投資約6400萬元。(含水質檢測和材料設備檢測等相關費用)
2.3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資質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