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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長兜港水源地水華防治與應急控制項目設計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服務類項目。
太湖長兜港水源地水華防治與應急控制項目設計,項目業主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代建人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人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代理機構為湖州泓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hzgq202603093。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地點:湖州市長兜港水源地入太湖湖口。
2.2發包規模:從湖州南太湖新區長兜港與太湖交界處開始至南太湖新區大錢港為止全長約 6km,在原湖濱帶范圍種植蘆葦(約8400m2)、設置相應的防護樁(約4500m,杉木樁)。
2.3發包范圍:
2.3.1 設計階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方案設計及修改和優化(含估算)、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及與本工程設計相關的管理協調及后續設計服務,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的配合和現場服務等。
2.3.2 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植被修復(蘆葦)、防護樁(杉木樁)、加壓控藻深井、生態浮式圍隔、推流水車等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設計工作。
2.3.3 提供設計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各階段設計調整修改,配合各類審批及專家審查論證,提供設計協調配合、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設計變更、參加竣工驗收,協助及配合進行施工招標、編制招標技術規范和要求,為招標人提供咨詢意見等。
2.4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最終設計成果獲得相關部門確認或審批,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務直至完成竣工驗收。
2.5設計工期要求:
設計人應根據項目開工日期,有效銜接當地辦證報批程序,編制項目總體設計進度計劃,合理安排各項設計工作的起始時間,且發包人有權根據項目實施情況調整后續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各階段設計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方案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估算)):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不超過20個日歷天提供方案文本報批稿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稿。
2、初步設計(含項目概算編制):提供方案文本終稿后不超過20個日歷天提供初步設計(含項目概算)報批稿。
3、施工圖設計:提供初步設計文本終稿后不超過30個日歷天提供完整施工圖進行圖審。
4、最終根據項目業主的要求為準。
注:以上設計工期不包含發包人確認時間及政府審批時間。
3.競包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格要求:3.1.1 競包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 “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3.2競包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3.2.1競包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4其他要求:3.4.1本工程拒絕接受競包截止日前(近三年)被錄入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的競包人和競包項目負責人;拒絕被有關行政監管部門通報限制在本區域內競包且在限制期內的競包人和競包項目負責人;拒絕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競包截止日前一年內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受到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競包項目負責人。
3.4.2競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競包;3.4.3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 發包文件的獲取4.1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2 CA鎖辦理(電話: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