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海滄鰲冠大道工程項目經理部自購物資(路緣石)公開競蘊概泄�;
1.采購條件
海滄鰲冠大道工程項目已由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海滄鰲冠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廈發改審批(2023)150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廈門海滄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廈門市交通局。采購人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海滄鰲冠大道工程項目經理部。建設資金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采購人所需路緣石進行競爭談判。
2.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項目概況
海滄鰲冠大道位于廈門市海滄區鰲冠社區,項目起于新陽大橋南岸橋頭附近,與現狀新陽大道銜接終于擁軍路與海滄大道交叉口附近,與海滄大道順接,路線全長5.48公里,道路定位為生活性濱海景觀大道,道路等級按照一級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標準,設計速度60km/h,全線主要結構物包括整冠跨海特大橋一座,其中跨海主線橋長1620m,跨海慢行橋長1689m,慢行橋設置有5個景觀節點,整冠大橋一座287m,與海滄大道互通立交跨線橋一座486m。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橋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纜線管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景觀工程等內容。
工期:730天。
2.2采購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采購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談判公告附件1《采購物資包件清單》,本次競談一包一談。
2.2.2 競談方式:采用國內競爭談判方式。
3.競談依據
3.1本次競談的依據為:
(1)《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定(試行)》(中國鐵建供應鏈〔2025〕106號);
(2)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供應商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競談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競談要求供應商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路緣石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采購物資生產廠家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供應商須提供代理生產廠家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掃描件,許可范圍內含擬采購物資);
(3)生產能力:路緣石生產廠家須具備擁有多條生產線或自動化成型設備,年產量在50萬至100萬塊之間。能夠穩定供應市政道路、開發區建設,可生產仿石、防撞等多樣化規格,砂基透水磚生產廠家需具備全自動透水磚成型機,年產量在30萬至60萬平方米之間。能夠滿足市政道路項目、公園綠道的大面積鋪設需求,具備穩定的質量控制體系。
(4)財務能力:供應商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供應商2023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僅需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供應商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競談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采購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提供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2024年3月至今采購物資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1份;
(6)供貨業績:須提供供應商2023年3月至今采購物資供貨業績證明至少2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采購物資生產廠家或其銷售公司投標不受業績限制(僅限于鋼材);
(7)履約信用:2024年3月至今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競談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供應商在競談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范圍內,不在《中國鐵建行賄人黑名單》范圍內。供應商須提供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內中國裁判文書網( http://wenshu.court.gov.cn)訴訟及仲裁的查詢結果。供應商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截圖。
(8)其他要求:
①供應商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出具的授權函或采購物資生產廠家銷售代理證明,生產廠家不得與其銷售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競談,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競談,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②本次競談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本次競談接受代理商參與。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供應商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競談。
5.談判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陸中國鐵建云鏈平臺(www.crccep.cn)注冊會員,查詢擬參與投標包件進行網上報名、支付標書費、下載電子談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