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縣生命健康產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排洪渠改造項目公告
發包公告
發包工程項目編號: NMJD-2026008
1.發包條件
新昌縣生命健康產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排洪渠改造項目已由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新發改審〔2025〕128 號、新發改審〔2025〕140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100%。項目發包人為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委托代理機構為 新昌縣城鎮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新昌縣生命健康產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排洪渠改造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 萬元,工程概算 /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 萬元,建設規模:排洪渠按20年一遇洪水設計,采用C30鋼筋砼箱涵形式,長337m,過水斷面尺寸2.5m×2m,壁厚0.35m,箱涵底部設10cm厚C15砼墊層,50cm厚砼渣基礎,建設地點:新昌縣南明街道緯一路與東環路交叉口東南區塊。
2.2發包范圍: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中明確的內容為準。本次發包建安工程造價:2081427元。
2.3施工總工期:100日歷天。根據現場實際調整。
3.競包人資格要求
(一)競包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在有效期內,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投標截止時間最近連續3個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