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聊城醫院綜合樓(應急救援基地)項目配電項目(EPC)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聊城醫院綜合樓(應急救援基地)項目配電項目(EPC)
招標公告
本項目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聊城醫院綜合樓(應急救援基地)項目配電項目(EPC)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編號:XLCQTCG-2026-039
2.工程名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聊城醫院綜合樓(應急救援基地)項目配電項目(EPC);
3.建設地點:聊城市人民醫院東區東鄰,東昌路以北,健康路以西,昌華小區以南;
4.建設規模:本項目占地面積19880平方米,折合29.82畝。主要建設綜合樓1棟、學員公寓1棟及污水處理設施。綜合樓主體地下三層,地上十九層,學員公寓地上六層。項目總建筑面積1260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8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38088平方米。總用電負荷8900kVA。
5.控制價:26089805.99元;
6.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7.計劃工期:60日歷天(開工日期自下達正式開工令起至實際竣工驗收合格通電并移交至相關主管部門運營之日結束);
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9.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電力部門要求的本項目的整體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一切與設計有關的工作)、成套設備采購施工、變配電室及制冷機組供電的施工(詳見界面表)、外部高壓線路社會賠償協調、施工、調試、驗收、通電、相關手續辦理、移交至主管部門運營等內容的全過程工程總承包。
注:①由中標人負責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規劃等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如規劃有重大調整,由中標人協調相關部門,承擔一切費用。
②中標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固定總價,已被視為完全包含了為履行前款責任、滿足所有規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因規范更新、審批意見變化或規劃條件調整)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開支、利潤及風險。
③因規劃要求變化導致的設計修改、工程量增減、施工方案調整或工期延誤等,無論其性質與范圍如何,均不構成合同變更或價格調整事由。由此引發的一切額外費用及損失均由中標人單方面承擔,合同總價不予調整,工期不予順延。
10、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電力主管部門質量驗收標準合格,最終達到滿足業主的用電需求。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員、設備、資金和專業技術能力。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設計、施工資質及相關許可,且全部在有效期內,具體要求如下:
(1)設計資質:具備電力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對應設計資質要求的數量的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證及近半年本單位社保證明;
(2)施工資質: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3)電力設施許可: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叁級及以上資質,許可范圍包含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承裝、承修、承試業務;
(4)安全生產許可: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人員要求
(1)電力EPC承包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一級及以上執業資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受聘或執業,無在建項目;
(2)設計負責人: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資格;
(3)施工負責人:可由電力EPC承包項目經理兼任,若單獨配備,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一級及以上執業資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工程實行資格后審。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