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鎮五金創業園區提標改造工程潘家橋泵站項目的招標項目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鎮五金創業園區提標改造工程潘家橋泵站項目,項目業主為嘉興市獨山港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招標人為 嘉興市獨山港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獨山港鎮;
2.2工程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排澇泵站1座,主要設備為700ZQ-70D兩套(單套水泵包括水泵、電機、井筒、彎頭及支管一套、鑄鐵拍門一套)以及相關控制設備、電纜等,并打設仿木樁護岸11米,新建3米寬混凝土道路40米、攔污柵一套及相應綠化等。
2.3招標范圍: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鎮五金創業園區提標改造工程潘家橋泵站項目施工圖紙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施工工期:90日歷天;
2.5本次招標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為110.8563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 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企業主要負責人4個崗位的A證)、B、C 證(1個),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
(4)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未被項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興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5)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工(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6)項目施工員、質檢員和安全員應持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中國水利企業協會頒發的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7)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透明工程”應用上公示(https://jsgl.slt.zj.gov.cn/),外地進浙施工企業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廳“透明工程”上已經公示的授權委托人。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