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局集團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蚌埠站站房(001)整治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上海局集團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蚌埠站站房(001)整治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TGCHDJL-2026-0301-GK)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海局集團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蚌埠站站房(001)整治工程已通過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黨政聯席會議批準,建設資金來自專項整治,招標人為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蚌埠站
2.2 項目內容:
蚌埠站站房內5個衛生間內部大修,對衛生器具及給水、污水管道進行拆除還建,辦公區各功能房間墻面、地面、頂棚拆除重新裝修,出站廳室外雨棚整治。
2.3 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50 日歷天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鐵道部適行,以下均稱國鐵集團)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
2.6 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本項目施工 不含 鐵路營業線(鄰近營業線)施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基本條件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證明材料:①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②投標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企業資質要求
(1)施工準入要求
投標人須為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庫內準入的單位。
(2)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證明材料:投標人有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3.3 擬派主要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至少包括項目經理,其他主要人員由投標人根據本項目特征自行安排。
(1)項目經理要求
1)人員建造師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
證明材料:有效的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單位為投標人)。
3.4 企業財務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相應的財務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且不存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5 承接項目要求
同一企業有2個標的額60萬以上非營業線施工項目正在同時施工的,應限制其繼續承攬委外金額60萬以上項目,直至其中一個項目竣工并通過驗收。
企業有1個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正在施工的,應限制承攬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直至其竣工并通過驗收。
凡是已經有1個60萬以上項目正在施工的施工單位,僅能報名一個限制承攬的項目;無60萬以上項目正在施工的施工單位,一次可報名兩個限制承攬的項目,待該限制承攬項目評標結果公示后,若未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可以繼續報名下一個工程。
無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施工的施工單位,僅限報名一個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凡是已經有1個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正在施工的,不能再次報名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直至該項目竣工并通過驗收,則可以繼續報名下一個營業線或鄰近營業線項目。
3.6 聯合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