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純堿分公司碎石轉運、銷售項目詢比采購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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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堿分公司碎石轉運、銷售項目詢比采購公告(第三次) 純堿分公司碎石轉運、銷售項目
詢比采購公告(第三次)
純堿分公司擬實施碎石轉運、銷售項目,為明確項目要求、規范采購流程,現發布詢比采購公告如下:
一、作業范圍和工作要求
1、本項目要求報價方將碎石轉運與銷售工作捆綁實施,及時將8#門旁邊堆場的碎石銷售出廠,包括碎石運輸途經廠內外運輸遺灑物清理。外排碎石經銷售方地磅過磅稱重后出廠。碎石轉運要求:使用小型運輸車輛承接倉儲車間供料工序滾筒篩篩分的出料(碎石),并將碎石準確轉運至8號門碎石庫,距離約300米。
2、運輸車輛、裝卸機械設備和人工由報價方承擔,包含運輸所經過道路的路面遺灑清理,如發生處罰由報價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銷售方在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碎石的數量與質量,與所購碎石質量以及實際生產過程所需的外排數量等因素有關聯關系,報價方應充分考慮外排碎石的質量與數量存在的風險及其市場風險,該風險與銷售方無關。
4、銷售碎石由晶昊公司智慧物流稱重系統9號門過磅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總貨款=過磅總量×成交價。
5、銷售方因公司自身需要,有權優先無償使用碎石。
6、碎石轉運及銷售需保障及時性,原則上堆場碎石不得超過7天量,若超出期限未完成轉運銷售,每超一天未銷售拖走扣罰報價方1500元/天。
7、預計6個月內,純堿分公司碎石轉運及銷售總量約為48000噸,報價方需據此合理配置運力及銷售資源。
8、作業地點: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8#門旁邊的碎石堆場。
9、合同期限:6個月,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開始,2026年3月1日~2026年8月31日。
10、報價人在報價前,可自行前往作業區域進行現場勘察,充分了解場地條件及作業要求,勘察費用及安全責任由報價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