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施工全過程跟蹤審價Ⅲ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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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施工全過程跟蹤審價Ⅲ標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經浙發改項字[2023]268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本次發包項目業主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代建單位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人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單位為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全過程跟蹤審價Ⅲ標進行公開發包。
2. 發包范圍
2.1 項目概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區長東片區,主要建設內容:
(1)提標大錢港左岸堤防8.3km,長兜港右岸堤防3.6km;
(2)整治河道34.4km,新建護岸52.4km,新建堤防13.7km;整治湖漾5處,水面面積1367畝,新建護岸14.7km;河道、湖漾清淤147萬m3;
(3)新建閘站3座、水閘7座,拆建閘站和水閘各1座;
(4)新建生態水預處理設施1處,新建水質改善閘站5座、水閘5閘、泵站1座,新建管理房553.5㎡。工程等別為III等。大錢港、長兜港堤防及口門閘(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1級,設計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內部河道、湖漾護岸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水質改善閘(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概算總投資約16億元。
2.2 本次發包主要內容:對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施工Ⅵ標和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信息化標工程實施過程投資控制、進度款審核、工程變更審核、聯系單簽證、工程索賠、咨詢服務等以及浙價服(2009)84號文件規定中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的全部內容(不含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和審核)。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包括本項目范圍內施工全過程跟蹤審價和相關服務項目,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主要服務內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工作:根據發包人要求負責對項目投標報價進行審核,判斷是否存在不平衡價格事項,出具合理化建議和提交審核報告(工程總承包項目出具合理化建議即可)。
(2)進度款審核:復核經監理單位審核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書,堅決杜絕工程款超付現象。
(3)設計變更審核:積極配合發包人,控制、優化工程變更,根據工程用途及市場行情,提出建議性的優化方案。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及變更的落實情況,為準確計量掌握真實資料,出具跟蹤審計意見單。
(4)現場簽證審核: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參與現場簽證的原始記錄,并進行必要的拍照、攝像,留取證據掌握真實資料。并監督檢查現場簽證項目的內容是否屬實。
(5)參與重要部位隱蔽工程的查看和驗收:參與重要部位隱蔽工程的查看和驗收,重點關注其真實性以及是否按設計規范、設計要求完成等,涉及造價增減的,要做到圖片、文字資料齊全,及時辦理確認手續并存檔。
(6)參與特殊材料、設備的定價工作:參與清單中的無價材料、設備的詢價及定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無價材料的最終詢價結果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7)參與工程造價控制的有關會議及工地監理例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將造價相關內容記錄入跟審階段性報告。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索賠時,憑據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提供咨詢意見,并參與會商。
(8)現場查勘:成交人的現場人員每天記錄完成的工程量,并做好拍照或視頻記錄,核實現場是否按圖紙施工,核實有關設計變更及簽證,及時了解工程情況并進行必要的拍照、攝像,留取證據,確保計量準確和審核完整真實。每月月底向發包人報送造價控制月報,月報中反映出本月完成的項目內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成的造價、與計劃的比較等,有效監控投資費用,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
(9)提交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發包人審核確認,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審計實施方案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10)出具階段審計意見書并及時向委托方提岀合理化建議或風險提示,同時定期提交跟蹤審計成果及階段性報告。
(11)配合參與項目結算審計時的造價咨詢工作。
(12)除上述工作內容外其他為完成本項目所需要提供的服務及發包人交代的事宜。
2.3 預算價為28.8萬元。
2.4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起至工程結算審核完成之日止。
3. 競包人資格要求
3.1 競包人具備以下條件:
1、競標人應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2 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4. 發包文件的獲取
4.1 已注冊用戶,請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hzlscgfw.cn/)—“供應商登錄”,下載獲取后綴名為“HZCQZF”的交易文件(即本項目發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