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金沙縣新城區集中供熱(冷)建設項目(二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金沙縣新城區集中供熱(冷)建設項目(二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510-520500-04-01-25025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沙縣新城區集中供熱(冷)建設項目(二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已由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2510-520500-04-01-250259批準建設實施,招標人為貴州金沙熱能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及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畢節市金沙縣
2.2建設內容規模:建設DN600蒸汽管道約3km,DN100-DN700高溫熱水管道約25.6km,能源站31座,末端供熱(冷)系統工程,包含二次管網、新風機組、空氣處理機組、風機盤管等,末端系統服務建筑面積約3735012平方米等內容。
2.3項目總投資:57350.85萬元。
2.4計劃工期:24個月
2.5招標范圍:
設計:完成概預算編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技術服務等全部設計工作;
施工:完成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安裝及調試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
2.6本次招標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牽頭人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的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為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
(2)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責任及義務。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它聯合體在本項目的投標。
(4)聯合體各方沒有被暫;蛉∠稑速Y格或被有關部門通報在招投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
(5)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4.招標文件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