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息烽縣再生水利用經營項目招標公告
息烽縣再生水利用經營項目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息烽縣再生水利用經營項目已由息烽縣人民政府同意實施,資金來自受讓方自籌,招標人為息烽縣水務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址:息烽縣;
2.2項目概況:(1)項目投資規模: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3766.33萬元,其中,經營權轉讓價款10518.94萬元(預估值,最終以中標價值為準);(2)項目資金來源:項目資本金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20.09%,即2766.33萬元;項目融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79.91%,即11000.00萬元;(3)項目服務范圍和內容:服務范圍為本項目的經營權服務范圍為經營息烽縣4座污水處理廠未來20年排放的再生水及再生水配套供水設備設施;服務內容為對再生水配套供水設備設施進行改擴建、運營維護并向使用者提供再生水供給服務;(4)收費渠道和方式:經營者向使用者提供再生水銷售服務,獲取再生水銷售收入;(5)經營權實施方式:轉讓-運營-移交(TOT模式);(6)經營期限:20年(含兩年建設期);(7)資產權屬情況:本項目經營者擁有合作期20年內息烽縣4座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再生水及再生水配套供水設備設施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即本項目經營權;為本項目融資目的,經營者可將本項目經營權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未經授權機構書面同意,經營者不得將本項目經營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出租、或除本項目融資外的其他任何處置;
(8)經營權轉讓費:本項目經營者需向實施機構繳納經營權,下限為10518.94萬元(不得低于縣政府批復的評估價值);最終金額以本項目中標經營者報價為準;
2.3本項目轉讓底價為:10518.94萬元(最終以中標受讓方的投標報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