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基地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夷陵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基地項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夷發改投資[2025]15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及業主自籌,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宜昌夷陵經發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元建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宜昌市夷陵區小溪塔街辦廖家林村。
建設規模:該項目總占地34273.66平方米(折合約51.4畝),總建筑面積20740.98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建筑垃圾破碎再利用車間、制磚車間及成品倉儲倉庫等,建筑面積為17891.68平方米;新建1棟配套輔助用房、門房等,建筑面積為2849.3平方米;并配套建設計量稱重設施、污水收集及再利用設施、給排水、電氣、消防及其他配套設施等。
其他: / 。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計劃工期:2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以開工令為準
2.3 其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3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
(1)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為該投標單位,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截圖。(上傳有效的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彩色信息截圖)
(2)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未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
3.5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注: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鄂人社發〔2018〕30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第二批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鄂人社職管〔2020〕1號)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建造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其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等,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等,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的初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