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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家鎮人民政府
2025年黎家鎮高峰場村應急取水工程一般項目
招標公告
2025年黎家鎮高峰場村應急取水工程一般項目是經鄰水縣水務局《關于預下達2025年黎家鎮(部分)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建設任務的通知》(鄰水務〔2025〕66號)、鄰水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2025年黎家鎮高峰場村應急取水工程一般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鄰發改〔2025〕751號)批準建設,于2026年2月3日完成財政評審,現擬確定項目施工單位,根據鄰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鄰水縣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鄰府規〔2024〕4號)確定施工隊伍,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情況
(一)主要建設內容:高峰場村實施應急取水工程一般項目,具體內容包括取水點清淤,混凝土道路破除及恢復,新建約20m3沉砂池1座,取水井1個,新建長70米高3.5寬1.5米的C20片石混凝土攔河壩,安裝長約50米的PE管及其配套設施。要求:(具體規格和建設標準嚴格執行鄰水務〔2025〕66號、鄰財投〔2026〕62號文件財評清單及施工圖設計要求);
(二)建設工期: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完成;
(三)最高限價:249710.08元;
(四)建設地點:鄰水縣黎家鎮高峰場村;
(五)資金來源:2025年中央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六)驗收及資金撥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經施工方申請,黎家鎮政府組織高峰場村完成初步驗收,并報縣水務局完成工程量復核,且質量合格后,依序撥付至合同總金額的70%進度款,審計后依序支付審計金額97%進度款,同時扣除審計金額3%作為質保金,待缺陷責任期滿1年后無息支付(項目結算資金不得超過項目下達投資資金,缺陷責任期為縣級行業主管部門驗收時間起,計算1年)。
二、報名資格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