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機場遷建工程民航專用部分非民航專業工程設計項目公告
延吉機場遷建工程民航專用部分非民航專業工程設計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延建設2026-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延吉機場遷建工程民航專用部分非民航專業工程設計項目服務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基礎(2025)121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延邊州延吉機場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延吉機場遷建工程民航專用部分非民航專業工程設計項目。
2.2建設規模:新建延吉JM合用機場工程,建設1條2800米X50米的跑道和1條與跑道等長的平行滑行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設置I類精密進近儀表著陸和助航燈光系統。建設3萬平方米的航站樓,18個C類機位的站坪(2個除冰機位,兼顧通用航空使用),1座塔臺和1500平方米的航管樓及空管、供油、消防等設施。
2.3建設地點:吉林省延吉市。
2.4招標范圍:包括延吉機場遷建工程民航專用部分非民航專業工程初步設計、概算及施工圖設計服務、施工期間技術配合和工程驗收配合服務等。包括:航站樓工程(除航站樓工藝流程及民航專業弱電系統工程外)、停車場、貨運區工程、消防救援及應急救護保障工程、生產輔助設施、供電工程、供水工程、雨水、污水及污物處理工程、供熱供冷和燃氣工程、航空食品及機上用品工程、總圖工程等工程設計服務。
2.5服務期限: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及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初步設計批復后3個月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服務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和行業驗收合格之日。
2.6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地方現行有關標準、規范。
2.7可研批復投資估算:184240萬元(民航專用部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是具備有效營業執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招標范圍的設計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或具備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近3個月在投標人本單位正常連續參保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開具時間應為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當日及之后)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以社保官網查詢的個人參保證明為準。
3.3項目團隊人員各專業配備應滿足項目需求,由投標單位自行配備。其他項目團隊人員可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或退休返聘人員,提供近3個月在投標人本單位正常連續參保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開具時間應為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當日及之后)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以社保官網查詢的個人參保證明為準,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及聘用合同。所有人員注冊證書的執業單位須與投標單位名稱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標準其投標將被否決。
3.4近三年(2022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