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6年-2027年蕭山區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監理項目預選供應商征集項目
1.發包條件2026年-2027年蕭山區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監理項目預選供應商征集項目,建設資金來 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比例:100.0%;國企資金比例:0.0%;村社資金比例:0.0%;供銷社資金比例:0.0%,項目已具備發包 條件,現對該項目以公開競爭方式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不高于300000.00元。
2.2發包范圍:蕭山區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工程項目年度監理,單項監理金額30萬元以內(不含)的監理及質量缺陷期的全過程監理服務等,實際委托內容根據發包人具體委托確定。
2.3服務期限:從簽訂合同之日起二年。
3.響應人資格要求3.1響應人:
(1)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運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項目,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2)本次發包對響應人注冊地要求:無。
(3)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業管理沒有要求的除外。
(4)本次發包不允許聯合體響應,聯合體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2擬派項目負責人:
(1)本次響應無須提供項目負責人,響應人入圍年度庫后承接具體項目時,須向發包人提供符合項目實際要求的項目負責人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3對響應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