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施工
原項目編號:2026BFFGZ00038
原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桃枝路泵站片區排水提標改造及入河排口治理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補疑
項目編號:2026BFFGZ00038
投標人疑問回復
1.本項目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單個合同中規模不低于15m3/s的排水泵站施工業績。”
現行大部分泵站均為m3/d的提升規模,本著對應招標項目要求,同類項目提升規模約40000m3/d,請問:我單位40000m3/d的泵站可否滿足本項目要求?
回復:不認可。
2.我公司近期完成法人變更,目前正推進變更后相關證照的更新工作,現已取得法人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存款信息的法人變更手續正在辦理流程中,相關原證件均在有效期內。特此向貴單位咨詢:投標時提供法人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存款信息,并提供相關證件中法人正在變更的證明材料,請問是否予以認可?
回復:已變更完成的證書使用新證,未完成變更的證書可以使用原證件(原證件在有效期內),同時須提供正在變更的證明材料。
3.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單個合同金額≥7000 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內容須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施工業績,但未對“聯合體中標項目”的業績認定規則做出規定。我方想確認:若投標人提供滿足單個合同金額≥7000 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內容須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施工業績為聯合體中標項目,則是否還要求該業績中我方自身對應的合同金額或產值占比必須單獨滿足7000萬元的要求?
回復:①若投標人提供聯合體中標業績,投標人在此業績中須承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內容。若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無法體現此內容,可提供該業績對應的聯合體協議書掃描件予以佐證。
②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竣工驗收時間、合同金額、施工內容等)的,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4.招標文件商務文件的投標函、報價文件的投標函與軟件自帶格式投標函格式些許不同,請問以哪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