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洪澤區2025年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EPC)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二標段招標公告
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二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洪澤區2025年污水管網改造及北和平溝等排水防澇工程已由淮安市洪澤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洪發改投資復[2025]43號核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洪澤湖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洪澤區境內
2.1.2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為和平溝泵站(擴建),北和平溝、北和平溝斗渠、硯臨溝、三圩中溝河道疏浚整治,三圩中溝洪澤大道穿路箱涵工程,洪澤大道南側支溝節制閘工程,更換硯臨溝泵站攔污柵,北和平溝阻水檢查井拆除等工程。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12478130.97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1.5 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相關技術資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項目負責人如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7投標申請人須辦理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招投標CA證書及電子簽章后方可參加投標登記,辦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標交易中心(深圳路16號)二樓。《CA認證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中CA認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分別為:CFCA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