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工程(2660MW)機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
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工程(2×660MW)
機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工程(2×660MW)機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人為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工程(2×660MW)機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工程(2×660MW)機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項目(重新招標);
2.2項目概況:
湄洲灣火電廠一期工程2×393MW亞臨界燃煤機組位于忠門半島的西部,地處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東埔鎮轄區內。廠區面積約為44公頃,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交由福建閩投湄洲灣發電有限公司運營。機組于1998年動工建設,分別于2000年9月、2001年3月投產,配套建設供水工程、污水處理等公用、輔助設施以及廢氣治理設施等環保工程,至今已運營超過20年,是省內投運時間最長的機組之一。鑒于此,閩投湄洲灣公司擬建設湄洲灣電廠一期“上大壓小”項目,建設2×660MW燃煤發電機組。
新建2×660MW超超臨界機組擬分別利用現有線路送出,目前正在開展可研設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要求,新建項目需編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作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并取得批復,滿足項目開工建設的要求。
2.3招標范圍及要求:
本招標范圍為湄洲灣電廠一期工程“上大壓小”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服務,投標方需銜接招標方已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成果,開展合規性匯總、一體化整合及聯動評價,在最終環評報告中設專章說明海洋環評核心結論及與陸域部分的銜接邏輯,確保報告統一完整、符合“一本環評、統一報批”要求;具體包括但不限于:現有工程回顧評價、項目工程分析,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聲環境、碳排放等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及評價,環境風險、大氣(含氣象資料購置、PM2.5專題)、噪聲、碳排放、社會影響、固體廢物等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保護措施技術可行性和可靠性論證、供水管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等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內容及深度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及報批要求;同時協助組織專家評審,按要求提供內審稿、送審稿、報批稿并根據意見修編,直至取得環評批復。
項目資料收集、報告編制、專家咨詢與評審會務組織、海洋環評成果銜接及缺陷協調等全部相關費用均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需求。
2.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5工期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需求。
三、本招標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其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如下:
(一)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專業設備及貨物供應能力;
(三)投標方須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https://xypt.china-eia.com/XYPT/)上登記備案,且不得被該平臺列入黑名單、限期整改名單及重點監督檢查名單。投標方須提供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網址(https://xypt.china-eia.com/XYPT/)上的已備案登記截圖及相關截圖證明;
(四)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五)投標人應具備執行本項目所需的資質、條件;
(六)其他資格要求:
a.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b.投標人未處于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的狀態。
c.投標人不存在影響本招標項目正常履約的訴訟、仲裁等爭議糾紛或被執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