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Y2026GZ003 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評定分離)-招標公告
Y2026GZ003 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評定分離)-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已由豫發改審批〔2023〕25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206-410000-04-01-851582,建設資金為中央資金,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鄢陵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
2.2 項目編號:Y2026GZ003
2.3 項目建設地點:鄢陵縣紅淤溝途徑大馬鎮、馬欄鎮、張橋鎮。
2.4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紅淤溝共 11.5km 河道清淤、疏浚,拆除重建議臺橋(樁號 0+380)、龍馬橋(樁號 2+500)、后營橋(樁號 2+820)生產橋 3 座(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文件)。
2.5 招標控制價:4761840.11元
2.6 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答疑紀要和補充文件(如有)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
2.7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9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現行的驗收規范和標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3.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任職,須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3.5 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