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中醫藥學院中醫藥創新轉化中心建設項目答疑補遺文件
重慶中醫藥學院中醫藥創新轉化中心建設項目
答疑及補遺通知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重慶中醫藥學院中醫藥創新轉化中心建設項目答疑及補遺通知
(一)內容發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質疑1:
1、穿越消防水池的管道設置的套管圖例為剛性防水套管,放空管的套管是否需改為柔性防水套管?
2、哪些位置為柔性防水套管,請明確。
3、室外蓄水池、清水池只有容積,請明確長*寬*高具體尺寸。
4、消聲器,靜壓箱設計無相關參數規格,請明確長度和寬度。
5、新風機是否采用開關控制?
6、電氣風機盤管至調速開關線路根數.規格圖紙未明確。
7、2#樓火災報警自動平面圖設計的WDZBNU-KYIY-4*1.5的線型,市場上無“KYIY”型號;另,是多芯軟線還是控制電纜。
8、火災報警系統設計的WDUZBN-KYY-3*1.5的線型,“KYY”是多芯軟線還是控制電纜。
答疑1:
①:均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與水池預埋套管一覽表中的一致。
②:均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與水池預埋套管一覽表中的一致。
③:室外雨水蓄水池、清水池具體尺寸及相關設備詳海綿施工圖,海綿施-19~24。
④:消聲器寬高同風管尺寸,長度按標注或者平面圖所畫長度為準;靜壓箱寬高比接入風管寬高大200,長度按標注或者平面圖所畫長度為準。
⑤:具體詳智能化樓控系統。
⑥:具體由空調廠家配套實施。
⑦:WDZBNU-KYIY-4*1.5應為WDZBNU-KYY-4*1.5。
⑧:WDZBNU-KYIY-4*1.5應為WDZBNU-KYY-4*1.5。
質疑2:
1、電氣主要設備材料表中,疏散指示標志燈、樓層指示標志燈、多信息復合標志燈及安全出口標志燈,規格欄與型號欄燈具功率不符,以何為準?
2、電井無大樣圖,豎向橋架在何處穿樓板。電井內無橋架配管布置,是否施工完后辦理收方簽證。
3、防雷接地設計要求為方便建筑外立面裝修玻璃幕增或外掛石材的預理件及龍骨的地連接,需設置接地鋼板,但平面圖上沒有此接地鋼板位置,是否為現場指定位置?
4、燈具設計為吊裝,具體為管吊還是鏈吊?若為管吊,下吊管的規格材質為何?
5、電氣總圖無1#樓進線位置,進線采用何種規格材質管道?
6、圖上泵的參數為“負壓給水設備(150WFYV-/4-59-11×3-4流量74m3/h:揚程59m:總功率11*2+4KW:大泵兩用-備,配-臺小泵”但無單臺泵的參數不明確,具體為多少?
7、埋地部分排水管采用什么材質,請明確。
8、圖紙未找到相關消防管道材質,需要明確。
答疑2:
①:以型號欄為準。
②:可以。
③:可以。
④: 管吊,吊桿燈具配套提供,其內徑不應小于10mm,壁厚不應小于1.5mm。
⑤:1#樓進線通過2#樓與1#樓室內連廊連接,具體詳2#樓電氣相關圖紙。
⑥:無負壓給水設備為整體成套設備,成套設備應滿足流量74m3/h,揚程59m。因單泵均為變頻給水加壓泵,在滿足成套設備整體參數及性能的條件下單泵參數不同廠家可根據自身產品情況而定,采購時應成套設備整體采購切忌采購單泵回來組合拼湊。
⑦:埋地部分排水管材質詳水施圖SZS-07給水及消防總平面圖中的設計說明。
⑧:消防管道材質詳水施圖SZS-06設備及主要材料表。
質疑3:
1、工程量清單中1#樓、2#樓、3#樓主體工程中清單項“混凝土壓頂(窗臺)C25”、“混凝土壓頂 C25”工作內容包含:4.抹灰5.泄水孔制作、安裝6.濾水層鋪筑7.沉降縫,是否有誤,建議修改?
2、工程量清單中室外工程-場平土石方全費用中清單項“挖一般土石方(平場含清表)”工程量高達48418.9m3,是否為平基土石方開挖,此項清單不應包含1KM外運費用,限價過低,建議同各樓棟基礎工程部分“余方棄置 (基本運距1km)”單獨列項。
3、工程量清單中1#樓、2#樓、3#樓、連廊主體工程中清單項“有梁板 C30”綜合單價低于“有梁板 C30P6”綜合單價,是否有誤,建議調整限價。
4、工程量清單中1#樓、2#樓、3#樓工程中清單項“植筋連接 14mm”、“植筋連接 16mm”項目特征中規則為12,建議修改。
5、本工程是否有甲供材料,請明確?
6、根據招標文件第11.1條:本工程合同價格不因市場價格波動調差。但就目前市場形式有色金屬、鋼材等大幅漲價,遠遠超出正常市場價格的波動范圍,不能調差將導致承包人承擔較大的市價風險,為避免承包人負擔過重出現履約困難,建議發包人修改為“電線電纜、配電箱、閥門及鋼材等價格波動幅度在±5%以外的,可以調差”。
7、室外電氣管網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清單項中的“9孔電纜排管 8×PVC-Cφ100+1×φ100”,其中“1×φ100”具體采用何種管材。其他類似清單項同理。
答疑3:
①:工作內容描述有誤,報價時工作內容不考慮“4.抹灰5.泄水孔制作、安裝6.濾水層鋪筑7.沉降縫。”
②:48418.9m3是平基土石方開挖;清單項“挖一般土石方(平場含清表)”已包含1km外運費用,編制限價時根據市場價并綜合考慮,報價時請各單位綜合考慮并進行報價。
③:因超高模板的問題導致“有梁板C30”的價格比“有梁板 C30P6”的價格高,報價時請綜合考慮。
④:“植筋連接14mm”的項目特征以項目名稱為準進行報價,“植筋連接16mm”以項目名稱為準進行報價。
⑤:本工程無甲供材料。
⑥:因工期短,不允許調差。
⑦:請按施工圖并結合現場實際綜合考慮。
質疑4:
1、專用合同條款14.2.2 條“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完成竣工付款申請單審核后/ 天內”未約定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條款的相關規定:“發包人應在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 天內,完成對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則請填寫上述的條款內容為:“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完成竣工付款申請單審核后 14 天內。”
2、專用合同條款14.2.2 竣工結算審核期限中未約定竣工結算的審核時間,根據現行的財建【2004】369號文中規定的竣工結算審查期限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其結算完成時間為不超過60天,則請招標人在14.2.2條竣工結算審核期限中增加:“發包人審核竣工結算的期限:60天內”,請回復。
3、專用合同條款第16.2.2條承包人違約的責任中對承包人的違約責任處罰過重,為了項目良好履約的目的出發,承包人不會無故違約,建議設置承包人違約金累計上限為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 3%。
4、專用合同條款第16.2.1
(14)條及附件13施工單位負面清單中“承包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若更換項目經理將按 20 萬元/次進行罰款。”建議修改為,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更換項目經理,更換的項目經理滿足項目實施的資格要求,經發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換項目經理。
5、專用合同條款第 16.2.2、
(14)條約定:“承包人不配合發包人、監理人及發包人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單位結算審核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按 10000 元/次支付違約金。”約定不合理,如果咨詢單位審核意見有誤或承發包雙方對結算金額及計價規則存在爭議問題,此種情況應免除處罰承包人的違約處罰,建議修改此條款內容為““承包人不配合發包人(除咨詢單位審核意見有誤或承發包雙方對結算金額及計價規則存在爭議問題以外)、監理人及發包人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單位結算審核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按 10000 元/次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