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水務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開凈水廠三期深度處理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水務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開凈水廠三期深度處理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
原項目編號:2025BFFWZ02577
原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水務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開凈水廠三期深度處理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文件補疑1
2025BFFWZ02577
第一部分:投標人疑問答復內容
1. 招標文件中第4頁投標人資格要求及第52頁評審標準(商務文件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要求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總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供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的濾池(或沉淀池或反應池)設備供貨及安裝(或供貨及維修)業績。
請問投標人具有濾池(或沉淀池或反應池)設備供貨業績或供貨及安裝(或供貨及維修)業績是否認可,請予以明確。
答:投標人需具有單個合同總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供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的濾池(或沉淀池或反應池)設備供貨及安裝(或供貨及維修)業績,若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資格審查業績或投標人詳細評審業績和項目負責人詳細評審業績證明材料無法體現安裝(或維修)工作內容,需另附合同甲方(或業主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體現上述供貨業績中包含安裝(或維修)工作內容的,予以認可。投標文件中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