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縣城區排水防澇(一期)水毀修復工程(三卞灌溉渠清淤疏浚提升工程)監理公告
南靖縣城區排水防澇(一期)水毀修復工程(三卞灌溉渠清淤疏浚提升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南靖縣城區排水防澇(一期)水毀修復工程(三卞灌溉渠清淤疏浚提升工程)監理已由南靖縣水利局以靖水(2024)5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申請國債資金及業主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靖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佳宏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南靖縣山城鎮;
2.2 工程規模:本工程對船場溪北側翠眉排水溝、下城排水溝、三卞排水溝三條排水能力不足的渠道進行整治,整治總長為4.044km,涉及新(改)建排水管網、渠道、箱涵改造及道路恢復等。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南靖縣城區排水防澇(一期)水毀修復工程監理的全部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中所列指的范圍以及招標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補充通知等所含內容。南靖縣城區排水防澇(一期)水毀修復工程(三卞灌溉渠清淤疏浚提升工程)監理包括準備階段、施工階段、設備采購階段、完(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監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和安全監理、環保監理等工作;
2.5 最高控制價:140986元
2.6 質量標準:水利工程質量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及 符合設計和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標準要求;
2.7 工期要求:監理工期150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