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公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塑料桶采購(二次)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和方法
1.1采購條件
鄭州公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塑料桶采購(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鄭州公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
1.2采購方式:比選采購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公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塑料桶采購(二次)
2.2供貨地點:鄭州市中牟縣姚家鎮韓寺鎮交界處新區污水處理廠南側(鄭州公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餐廚垃圾處理廠)。
2.3采購內容和范圍:餐廚垃圾桶(120L手動翻蓋式塑料垃圾桶)約10000個,油脂桶約200個(50L),包含但不限于垃圾桶的制作、配送、交付、驗收、退換、產品售后服務保障等,具體規格參數要求詳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實際用量依據訂單確定(餐廚垃圾桶每批次訂單約2000-3000個),不承諾最低使用量。
2.4供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5交貨期:收到訂單后15天以內送達供貨地點。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采購人要求,且滿足第六章“技術標準及要求”規定。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同時供應商應為具備塑料垃圾桶生產能力的生產商,須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見采購文件第六章)。
3.2 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 年1 月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塑料垃圾桶(容積不小于120L)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主要內容頁復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供貨內容及金額等信息),若合同中若未能體現合同總價,供應商須另外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正規發票復印件(塑料垃圾桶發票累計金額不低于20萬元)。提供上述掃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據上述資料信息判定業績指標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3.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