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歷史遺留磷石膏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標段)招標公告
綦江區歷史遺留磷石膏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綦江區歷史遺留磷石膏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標段) 已由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綦發改投〔2025〕7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重慶綦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和業主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 重慶綦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綦江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主要對重慶華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磷石膏第二渣場場內遺留的約23萬噸磷石膏無害化處理后,通過坑洼地回填等方式進行清空治理,對原址地塊約116.1畝土地開展土壤污染調查與風險評估及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一標段部分主要包括回填工程、導排工程、磷石膏改性生產線及配套設施、磷石膏改性廠房建設、磷石膏開挖、運輸、改性處理、內轉暫存等,不含原址土壤治理及地下水修復。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 15722.19萬元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設計施工圖和招標文件、答疑、補遺、工程量清單等資料所涉及的全部內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 24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購工程
3.1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否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