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臭氧催化氧化工藝改造設備采購安裝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臭氧催化氧化工藝改造設備采購安裝項目已由 宿遷市宿豫區數據局以宿豫數據備〔2025〕20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宿遷高新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臭氧催化氧化工藝改造設備采購安裝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實行電子化“不見面”招標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內臭氧發生器、液氧罐、臭氧催化劑、臭氧壓縮機、高效臭氧溶氣裝置、氧化塔等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及售后,投資額約1720萬元。
2.2 交貨地點:宿遷市宿豫區陸集街道,仰順線以西、陸利線以北
2.3 交貨期或交付使用期: 150天
2.4 質量標準:合格
2.5 合同價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合同價款的10%預付款銀行保函后,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所有設備安裝完成后付至合同價款的60%,設備安裝調試完成且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審計結束后付至審定價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付清(無息)。
2.6 本次招標貨物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如下:
宿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臭氧催化氧化工藝改造設備采購安裝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包內臭氧發生器、液氧罐、臭氧催化劑、臭氧壓縮機、高效臭氧溶氣裝置、氧化塔等使設備達標穩定配套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包括調試人員費用、水電費、藥劑費)、售后;現場附屬構筑物的建設及滿足設備使用條件的現場管道改造等;詳見貨物清單及圖紙。
3.資格審查方法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4.評標方法本項目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 是 ? 否
具體評標細則如下:
4.1投標報價:48分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7家≤有效投標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 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 A)。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前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99%、100%;投標報價與基準價相比的偏差率,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上述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4.2技術響應:30分
4.3商務響應:5分
4.4其他評分因素:17分
5.投標人資格要求5.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類似設備安裝供貨業績,所供設備至少包括臭氧發生器、臭氧溶氣裝置設備。
注:
(1)業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標(成交)通知書、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業績證明材料應能夠明確反映出投標人名稱、合同簽訂時間、量化指標(同一指標出現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供貨內容等。
(2)業績證明材料須從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中鏈接。
5.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4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