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和平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平鎮公交車站北側、皇冠商業樓南側道路建設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和平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平鎮公交車站北側、皇冠商業樓南側道路建設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下載)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ZK-2025-022
項目名稱:和平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平鎮公交車站北側、皇冠商業樓南側道路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1210000
最高限價(元):1138164
采購需求:
數量:不限
預算金額(元):1210000
單位:1
簡要規格描述:完成包含新建瀝青路面、標線標牌安裝、雨污水管網及新建路燈等專業工程的工作內容,具體詳見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施工圖紙(電子版)。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商務要求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需求》。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 80日歷天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項1
(1)具備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獨立法人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三類人員”B 類證書。如在響應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采購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獲取(下載)采購文件
時間:/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元):0
四、響應文件提交(上傳)
截止時間:2025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請登錄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 2025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興縣錦繡路8號)4樓四號開標室(具體以電子屏幕今日交易場地安排為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投訴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