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汕尾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就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項目編號: 04-06-04F-2025-D-F-E22905)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04-06-04F-2025-D-F-E22905
1.2項目名稱: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項目最高限價:787500.00元(污泥處置費每噸不超315元)。
1.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
(2)標的數量:1項
(3)采購項目內容:擬通過采購選定1家成交供應商,由其向2026-2027年度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及處置項目服務(具體詳見本項目的用戶需求書)。
(4)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驗收完成為止。
(5)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已由總公司授權的,可使用總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資質、人員資質等信息,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個月的財務狀況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格式詳見《第六章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格式詳見《第六章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
2.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格式詳見《第六章 資格條件響應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