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配套工程公告
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配套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配套工程已經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投資項目代碼為2503-330881-04-01-266714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非財政性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招標人為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代理機構為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配套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730萬元,工程概算/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萬元,建設規模:澆筑瀝青道路約1500米,混凝土道路約400米,配套建設污水管道約2310米、雨水管道約1800米、排水溝約800米(其中450米有蓋板)、照明管線約1200米、通信管線長度約1150米、路燈45盞、擋墻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地點: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
2.2招標范圍:江山市清湖街道九村村6.6洪災安置點施工圖范圍內的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石方,瀝青道路,混凝土道路,側平石等)、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混凝土雨水管,排水溝,Φ1000磚砌雨水井,單箅雨水口,沉砂井,涵管等;污水工程:污水克拉管,Φ1000鋼筋砼污水井,方形污水戶前井,污水終端等)、照明工程(包括4m庭院燈及相應管線鋪設,手孔井,配電箱等)、通信工程(包括通信管道鋪設,綜合磚砌矩形井,通信分接箱,通信光交箱等)具體描述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499.3233萬元 。
2.3施工總工期: 50 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 / ),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