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平湖市曹橋街道居家養老(社區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標項目公告
1. 招標條件平湖市曹橋街道居家養老(社區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已 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備案 (2507-330482-04-01-740351)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業主為 平湖市新曹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平湖市新曹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地點:平湖市曹橋街道高豐路七村聯建房,位于平湖市曹橋街道曹橋社區,東臨橫河路,北臨高豐路,在曹橋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對面。
2.2工程規模:對位于曹橋街道高豐路七村聯建房的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及社區照料中心進行改造提升,在底樓222平方米建設社區老年食堂;在二樓165平方米、三樓211平方米建設街道康養聯合體(康復訓練區、培訓活動區、手工藝品區、閱讀繪畫等)。主要涉及墻體拆改、廚房餐廳建設、設備設施安裝、墻體外立面改造、標識標牌氛圍營造等建設內容。
2.3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曹橋街道高豐路七村聯建房的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及社區照料中心進行改造提升,涉及一層社區老年食堂、二層三層建設街道康養聯合體(康復訓練區、培訓活動區、手工藝品區、閱讀繪畫等)改造提升,以及外立面改造及配套食堂污水處理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施工工期:90日歷天。
2.5本次招標單項合同估算價約為 95 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須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
(4)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DB 33/1116-2015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 的規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