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南昌鐵路工程有限公司東臨環城高速對接站前大道涉鐵工程項目經理部周轉材料(貝雷片、鋼管樁等)租賃采購招標公告
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南昌鐵路工程有限公司東臨環城高速對接站前大道涉鐵工程項目經理部周轉材料(貝雷片、鋼管樁等)租賃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24(2025)-DLHC-WZCG-084
1.招標條件
東臨環城高速對接站前大道涉鐵工程項目已由撫州市東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東發改字【2022】20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撫州市東鄉區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源為地方政府,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南昌鐵路工程有限公司東臨環城高速對接站前大道涉鐵工程項目部。本項目貝雷片、鋼管樁等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南昌鐵路工程有限公司東臨環城高速對接站前大道涉鐵工程項目經理部,位于 江西省 省 撫州市 市 東鄉 區。合同金額 0.7049億元,合同工期 18 個月,開工日期: 2023. 年 9 月,竣工日期: 2026 年 6 月。主要工程:設計起點里程樁號為 KO +273.485,終點樁號 KO +818.485。沿線依次上跨于糧庫專用線、水泥廠專用線、雄崗大道(原320國道)及銅礦專用線,橋梁全長545(其中8~10號墩、19~22號墩兩聯為涉鐵橋梁),包含橋梁工程、交通工程、電力電氣工程等。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7)《鐵路建設物資采購供應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5]116號);
(8)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有效的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并符合談判報價物資經營范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身份,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財務能力: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能提供納稅人涉稅信息證明,墊資能力大小將作為重點評審內容;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
(4)質量保證能力:出租的產品符合國家最新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具有國家規定的標準檢測和檢驗合格的相關報告。
(5)供貨業績:投標人提供近兩年(2023年、2024年)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同類物資租賃業績證明資料(提供不少于1份成交合同或成交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6)履約信用:①須提供2022年-2024年納稅信用等級或由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的納稅信用證明;②供應商不得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并在投標文件中出具查詢結果頁面截屏并蓋投標人公章;③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賄犯罪記錄。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②不接受因物資質量、供應等問題,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且在有效期內的投標人;
③不接受自投標文件遞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
④不接受已清退出鐵路市場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