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陽市人民醫院腎病內科購置血液透析濾過機(雙泵)采購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滎陽市人民醫院腎病內科購置血液透析濾過機(雙泵)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滎陽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滎醫采20250009;
2、項目名稱:滎陽市人民醫院腎病內科購置血液透析濾過機(雙泵)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540000.00元;最高限價:540000.00元;
5、采購內容:血液透析濾過機(雙泵)2臺(詳細技術參數及要求見響應文件);
6、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質保期:1年;
8、交貨期:簽訂合同后30日歷天內(含安裝、調試);
9、質量標準:合格;
10、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11、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發展扶持政策、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鼓勵節能政策,鼓勵環保政策等(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2)投標貨物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50 號《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80 號《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相關規定,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