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金雞灘煤礦102、104、106工作面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監理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1.發包條件
本項目金雞灘煤礦102、104、106工作面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監理服務已具備發包條件。項目資金來源為采空塌陷治理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人民政府。發包人為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人民政府。現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實施地點:榆陽區金雞灘鎮金雞灘村;
2.2工程規模:包括102、104工作面道路修復工程、102、104、106工作面林草地恢復工程、102、104、106工作面耕地恢復工程、102工作面道路防護林帶工程共計4項,總治理面積3956.01畝(其中線性道路5920米)。
2.3項目發包控制價:45.90萬元;
2.4監理服務期:實際監理工期與實際建設周期同步;
2.5發包范圍:金雞灘煤礦102、104、106工作面生態修復治理工程施工圖所示的工程內容的全部監理內容;
2.6其他:/ 。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要求承包申請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類資質甲級】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其中,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一名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一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當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3.2信譽要求:承包人申請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信息應在“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可查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承包資格(第1-3項提供承諾,第4項提供網頁截圖及信用報告,第5項提供網頁截圖,網頁截圖和信用報告下載時間段為磋商文件發出開始至提交承包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內,截圖需顯示時間及網站名稱):
(1)被責令停業的;
(2)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3)受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罰被取消投標資格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