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固原市原州區蓄水池可視化監控服務項目(第二次)
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固原市原州區蓄水池可視化監控服務項目(第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固原市原州區蓄水池可視化監控服務項目(第二次)08-11-04D-2025-D-F-D14228。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預算:本項目不含稅預算為180.60萬元人民幣。
1.6采購項目概況:蓄水池監控平臺軟件系統服務、50處前端監控接入服務、系統集成和運營保障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1.7標段劃分:
■不劃分,
□劃分。
1.8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100%,
□/家,成交份額。
1.9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不含稅總價不得高于1806000元人民幣,各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按否決應答處理。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蓄水池監控平臺軟件系統服務、50處前端監控接入服務、系統集成和運營保障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3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完成服務開通工作(具體以供應商承諾為準)。注:供應商承諾開通日期不得超過30日。
2.4服務期限:自項目驗收通過之日起1年。
2.5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
2.6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最新版本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3.2發票要求: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3.3業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至少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類項目業績。
注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字蓋章頁(甲乙雙方蓋章)等;
注2:如為框架協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掃描件,單獨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的視為無效業績,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訂單或結算單,僅算一份業績;
注3:如為單項合同,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的發票。
3.4人員要求:供應商須為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低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和1名具備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
注:以上人員須滿足下列要求:須提供所有人員名單、有效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有效的特種作業證書掃描件(注:特種作業證書頒發機構為安全監督部門,如證書已到復審期,需提供復審通過證明,否則視為無效證書)、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自2025年1月以來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若供應商委托第三方繳納,還須提供供應商與第三方單位簽訂的社保代繳協議等證明材料)。
3.5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