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團坦桑尼亞KisiwaMgao港散貨碼頭工程項目海水淡化設備采購詢價(第二次)公告
公告標題:坦桑尼亞Kisiwa Mgao港散貨碼頭工程項目海水淡化設備采購詢價(第二次)公告
公告內容:1. 詢價條件 本次詢價項目為坦桑尼亞Kisiwa Mgao港散貨碼頭工程項目海水淡化設備采購,詢價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詢價項目資金來源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詢價條件,現對海水淡化設備采購公開詢價(第二次)。
2. 項目概況與詢價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地點
坦桑尼亞姆特瓦拉省Kisiwa Mgao。
2.2 *詢價項目
詢價項目:海水淡化設備,共計1套。
2.3 *詢價內容、工期、交貨地點及款項
2.3.1 采購公開詢價內容
2.3.1.1 本次詢價以固定總價模式報價。報價方式為人民幣報價,合同按人民幣結算。
*2.3.1.2 本次詢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項目采用運輸到詢價人指定地點,完成其“全過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設計、采購、制造、檢驗及試驗、最大程度裝配、組裝、包裝(集成到20尺的集裝箱中,滿足國際海運及多次轉運的要求;裝箱要求詳見第9節 集裝箱船運輸對自有集裝箱(SOC)要求說明;最終包裝方案需提供給詢價人確認)、裝卸運輸(不含港口卸車)、保險、配合報關退稅、視頻指導安裝及調試、技術資料服務、伴隨及售后服務等全過程工作,還包括合同隱含或為滿足業主和詢價人需求或由報價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而產生的任何工作。
2.3.3 工期要求
2.3.3.1 供貨工期要求:合同貨物于2025年7月30日具備出廠條件。
2.3.3.2 貨物開始發運的具體時間,以詢價人的書面通知為準;合同生效后,詢價人有權根據工程進度要求和實際情況,書面提出適當調整合同項目的工期,報價人應無條件接受并予以配合。
*2.3.4 目的地點
國內南沙港,港口內車板交貨。
3.1 本次詢價要求報價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企業。
3.2 本次詢價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3 報價人不得為中交集團層級/詢價人公司層級黑名單的市場主體。
3.4 報價人不得為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黑名單的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