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觀山湖區金百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特許經營者(二次)招標公告
觀山湖區金百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特許經營者(二次)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觀山湖區金百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特許經營者(二次)已由批準單位:貴陽市觀山湖區農業農村局以文件名稱(文號):筑觀強農指專議〔2024〕3號批準建設, 建設資金來自源:其他,招標人為貴陽市觀山湖區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觀山湖區金百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已由貴陽市 觀山湖區人民政府 以《觀山湖區高質量打造“強省會”行動引領區工作領導小組強三農指揮部文件》(筑觀強農指專議〔2024〕3號) 同意將觀山湖區金百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實施,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者自籌,招標人為貴陽市觀山湖區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招標內容通過公開招標選定特許經營者;中標特許經營者與區農業農村局簽訂《特許經營初步協議》,約定由中標特許經營者全資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與區農業農村局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后,區農業農村局授予項目公司對本項目進行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在本項目合作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權,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全過程工作。采用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方式實施,由特許經營者負責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并由政府方統一向特許經營服務范圍內用戶收取污水處理費再向特許經營者支付。本項目建設期暫不安排政府投資支持,運營期按規定補貼運營,項目不因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額外新增地方財政未來支出責任。收費渠道和方式:使用者付費+按規定補貼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