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編號:JLWS-2025ZB-01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雙陽區鹿鄉鎮常家村五家連體廢棄礦山區域性綜合治理工程已由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市雙陽區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本級預算,項目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春市雙陽區鹿鄉鎮常家村五家連體廢棄礦山區域性綜合治理工程
2.2計劃工期: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8月31日(以實際開竣工日期為準)
2.3建設地點:長春市雙陽區鹿鄉鎮。
2.4建設規模:長春市雙陽區鹿鄉鎮常家村五家連體廢棄礦山區域性綜合治理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5招標控制價:14901531.59元。
2.6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企業資質備案信息應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示。
3.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應無在建工程,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3投標申請人須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間成立的企業,須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財務審計報告。
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業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在近年(2022年至今)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6入吉企業在我省承攬工程須按照吉林省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辦理企業信息登記,登記后方可參與投標。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號)文件要求,對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