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便攜式紅外煙氣分析儀采購項目(二次)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便攜式紅外煙氣分析儀采購項目(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15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XWZ2025ZB-XJD-122A
項目名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便攜式紅外煙氣分析儀采購項目(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1,16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歷日內完成交付、安裝及調試。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便攜式紅外煙氣分析儀采購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2)投標人須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單據或證明上應有社保機構或代收機構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3)投標人須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稅款所屬期限為準)
(4)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在開標日期前六個月內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5)供應商應出具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書面聲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7)所投產品為進口產品的,須提供所投產品廠家授權書或總代理商授權書(提供總代理商授權書的須出具有效授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能顯示產品制造廠家對所投產品授權鏈條的完整性),國產產品不需要提供。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
途徑: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交易執行-選擇項目所屬區劃-應標-項目投標-未獲取頁面)選擇本項目報名參與并獲取采購文件